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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公告

   

 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2017年项目申请期内,共接收来自80家依托单位提交的372项项目申请。经初步审查、通讯评审(项目初评)、会议评审、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小组第三次会议审定,决定拟资助55项,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11项、前沿项目44项,拟资助总经费2321万元。拟资助项目详细信息见附件1

  现将以上项目予以公告。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资助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提出书面异议(格式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异议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人:冯永庆  任 倩 

联系电话:66154813  66158607

邮寄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1-1

邮  编:100195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

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711月16日

附件: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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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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