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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研署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4793.htm

 

  为推动中法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研署(Agence Nationale de Recherche, ANR)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根据商定,双方将于2008年在材料与工程(Material science & engineering science)、信息与通信领域(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含纳米科技)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每个项目为期3年,项目执行期限为20091120111231,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一、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请合作项目的我国研究人员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强强合作,优势互补,可望取得重要成果。

 

  二、中方申报要求

 

  中方申请人网上提交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请访问NSFCISIS业务系统https://isis.nsfc.gov.cn/,使用基金在研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选择‘资助类别名称’中的“多年期合作项目”并展开子类别,之后选择“NSFC-ANR项目(中法)”及拟依托在研项目,点击“填写申请书”即可开始填写具体内容并提交。请同时附合作研究协议书或意向书以及英文附件(见“英文附件说明 。此外,需打印一套纸质申请书(含所有附件)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084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

 

  三、通报最终结果

 

  200810月左右网上公布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0911开始执行。

 

  四、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西欧处:范英杰  鲁荣凯

  电话:62327014   Emailfanyj@nsfc.gov.cnlurk@nsfc.gov.cn

  附:英文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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