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5-2006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05]31号
各有关高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166号),决定在2005-2006年期间,继续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生物技术、新材料、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西部、汽车电子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通知内容详见附件1。为做好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今后申报的项目将不再编写项目建议书,改为直接编写项目建设方案(相当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项目主持部门审查、核准。通过核准后,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备案并在通过核准的项目建设方案基础上,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通过主持部门报送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批。
三、拟通过我部申报的项目(每校原则不超过2项),请于每年4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设方案(一式二份)报送我部进行审查、核准,在通过核准后,进行备案并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包括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连同电子文档请于每年5月5日前报送我司,由我部报送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批。
请你校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米永强
联系电话:6609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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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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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2.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校科研部联系人:吴? 62751447